为了适应对外经济贸易不断发展的需要,国务院于1980年决定将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改称为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其受理案件的范围可扩大到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人来华投资
按照国内的仲裁制度,经济合同争议的当事人在申请仲裁时,不需要事先签订仲裁协议,当事人也没有选择仲裁员的自由,仲裁员由仲裁机构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