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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仲裁案件受理、文书送达、开庭、归档等程序性、事务性工作;收取和管理仲裁费用;办理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属于公益二类全额拔款事业单位。
事业编制5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聘用人员5名。
 
第二部分: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106.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56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15万元,增长4.0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5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98万元,增长7.54%,主要原因是受理仲裁案件数增多,标的额增大。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经营收入0万,与去年持平,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其他收入万元,与去年持平。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8.上年结转和结余7.2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6.25万元,下降78.41%,主要原因是年底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来支付仲裁员的劳务费减少。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106.7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9.56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15万元,增长4.0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9.1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7.20万元,下降65.37%,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工资福利下降,故减少相应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04类)86.36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聘用人员社保、仲裁的业务经费等费用支出。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8.56万元,增长128.47%,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理仲裁案件数和标的额增大,支付的费用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94万元,主要是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费用支出。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0.45万元,下降18.83%,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单位养老金、职业年金减少,故减少相应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24万元,主要是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职工的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等医疗服务方面的支出。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10.71%,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部分医疗保障缴费在2020年年度缴纳,故增加相应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9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0.63万元,下降40.91%,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减少,故减少相应支出。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年末结转和结余7.2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6.25万元,下降78.41%,主要原因是有些案件是年底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来支付仲裁员的劳务费减少。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79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15万元,增长4.04%。其中:基本支出106.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1.95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年初预算为13.90万元,支出决算为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54%。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预决算差异是在编人员减少,故减少相应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年初预算为111.48万元,支出决算为9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5%。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和社保,仲裁员的劳务报酬、仲裁的业务经费。预决算差异主要为2019年年末结转和结余33.48万元在2020年决算仅支7.23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年初预算为3.31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1%。主要是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费用支出。预决算差异是在编人员减少,故减少相应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0%。主要是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职工的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等医疗服务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是在编人员减少,故减少相应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221类)年初预算为1.66万元,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8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是在编人员减少,故减少相应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7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64%。预决算差异是基本工资中的聘用人员工资11.82万元和社保2.81万元由公共安全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1%。预决算差异是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支出在决算中已入账为工资福利支出。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玉林仲裁委员会事事务中心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中的仲裁委业务费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3.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8.47%。我部门2020年度没有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的支出,没有开展绩效自评项目。
共组织对项目仲裁委业务费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8万元。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只本单位开展绩效自评。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自评得分97.5分,评价等级优,预算执行率占10分;产出指标47.5分,其中产出数量20分,产出质量10分,产出时效10分,产出成本7.5分;效果指标分别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共30分;满意度调查10分。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都能达到预期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整体支出”支出自评得分97.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资金使用没有达到最优化,产生指标中的产生成本预算不足,已用上年结转数。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好的完成预算工作,将继续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及要求,合理计划和申报预算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确保实现财政预算支出的效率性和效益性。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0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详情请下载打开附件查看。

附件1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附件2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0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