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仲裁案件受理、文书送达、开庭、归档等程序性、事务性工作;收取和管理仲裁费用;办理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属于公益二类全额拔款事业单位。
事业编制4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聘用人员9名。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单位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73.1万元,同比减少254.48万元,下降77.68%。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73.1万元,同比减少254.48万元,下降77.68%。2023年总支出73.1万元,同比减少254.48万元,下降77.68%。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73.1万元,减少254.48万元,下降77.68%。下降主要原因是:一般性压减经费。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1万元,减少254.48万元,下降77.6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单位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73.1万元,同比减少254.48万元,下降77.68%。下降主要原因是:一般性压减经费。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27.1万元,同比减少0.49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核减事业编制1名,调整后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4名。
项目支出预算46万元,同比减少254万元,下降84.67%。 下降主要原因是:一般性压减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73.1万元,同比减少254.48万元,下降77.68%。2023年财政拨款总支出73.10万元,同比减少254.48万元,下降77.68%。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10万元,同比减少254.48万元,下降77.68%。其中:
功能分类科目(类级)一公共安全支出61.48万元,同比减少255.2万元,下降80.59%。下降主要原因是:一般性压减经费。
功能分类科目(类级)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万元,同比增加0.36万元,增长6.53%。主要原因是养老、职业年金基数调整,相应支出增加。
功能分类科目(类级)三卫生健康支出支出2.81万元,同比增加0.17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医疗保障基数调整,相应支出增加。
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四住房保障支出2.94万元,同比增加0.19万元,增长6.91%。主要原因公积金基数调整,相应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1万元,同比减少0.49万元,下降1.78%。其中:
经济分类科目(类级)一工资福利支出24.21万元,同比增加0.08万元,增长0.33%。主要原因是养老、医疗保障、职业年金、公积金基数调整,相应支出增加。
经济分类科目(类级)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94万元,同比减少0.52万元,下降15.03%。主要原因是核减事业编制1名,调整后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4名。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0.2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增加0.2万元,增长100 %,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2万元,比上年增加0.2 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仲裁交流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4.会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 。
5.培训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单位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0个行政机关和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5万元,同比减少35.21万元,下降98.60%。减少主要原因是一般性压减经费。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仲裁案件受理、文书送达、开庭、归档等程序性、事务性工作;收取和管理仲裁费用;办理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1.负责仲裁委各项工作前期策划,并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2.仲裁案件受理,收取仲裁费用;3.文书送达、开庭、归档等程序性、事务性工作;4.管理仲裁费用,年预决算,信访处理、撰稿发文、办理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部门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表10。
1.财政资金聘用编外人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万元。主要用于聘请编外人员工资支出、社保公积金等工资福利的保障支出。
2.仲裁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为: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万元。主要用于聘请仲裁员劳务报酬;仲裁合作网仲业务费;政府采购办公用品一批;仲裁业务活动费等费用的保障支出。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