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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仲裁案件受理、文书送达、开庭、归档等程序性、事务性工作;收取和管理仲裁费用;办理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属于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事业编制4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另:聘用人员9名。

第二部分: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详见附件: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54.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13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15.05万元,下降85.3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13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15.05万元,下降85.34%,主要原因是根据《玉林市财政局关于将2022年度部分财政预算支出转作挂账处理的函》(玉市财函〔2022〕44号)文件的通知,对2022年度预算安排已发生支出的一般公共预算部分支出224.67万元转为挂账处理,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根据预算安排情况转列相应支出科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54.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4.13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15.05万元,下降85.34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4类)43.4万元。包括:(1)基本支出(2040650事业运行)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2)项目支出(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聘用人员社保、仲裁员的劳务报酬、仲裁的业务经费等费用支出。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15.81万元,下降87.92%,主要原因是根据《玉林市财政局关于将2022年度部分财政预算支出转作挂账处理的函》(玉市财函〔2022〕44号)文件的通知,对2022年度预算安排已发生支出的一般公共预算部分支出224.67万元转为挂账处理,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根据预算安排情况转列相应支出科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5.39万元,主要是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费用支出。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减少,故减少相应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8万元,主要是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职工的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等医疗服务方面的支出。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67万元,增长31.46%,主要原因是计算基数调整,故增加相应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5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6.72%,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支出,故增加相应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内容。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内容。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15.05万元,下降85.34%。其中:基本支出36.21万元,项目支出17.92万元。

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7.59万元,支出决算为5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2%。

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年初预算为316.69万元,支出决算为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主要用于包括:1.基本支出(2040650事业运行)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2.项目支出(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聘用人员社保、仲裁员的劳务报酬、仲裁的业务经费等费用支出。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根据《玉林市财政局关于将2022年度部分财政预算支出转作挂账处理的函》(玉市财函〔2022〕44号)文件的通知,现对2022年度预算安排已发生支出的一般公共预算部分支出224.67万元转为挂账处理,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根据预算安排情况转列相应支出科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年初预算5.51万元,支出决算为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2%。主要用于包括:按国家规定缴纳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费用支出。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人员有所变动,按照实际在岗人员缴纳。

(三)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年初预算2.64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6%。主要用于包括:主要是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职工的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等医疗服务方面的支出。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了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故增加相应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年初预算2.75万元,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6%。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人员有所变动,按照实际在岗人员缴纳。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2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如绩效工资、绩效奖金等相应增加,按照实际在岗人员计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8%。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在编人员经费增加,如工会经费相应增加。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支出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2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支出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此项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开支内容包括:无此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0(局、办、中心)、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此项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开支内容包括:无此项开支。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1个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仲裁业务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2.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我部门2022年度没有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的支出,没有开展绩效自评项目。

我部门2022年度没有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的支出,没有开展绩效自评项目。

组织对“2022年仲裁业务费”一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2.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满分100分,自评94.80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一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2022年度市财政预算安排我单位项目经费少,开展工作比较被动;二是资金申报使用手续繁琐,审批流程时间过长。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合理编制绩效目标及指标;二是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缩短资金审批过程。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2年仲裁业务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4.8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42.59万元,完成预算的8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部完成本年度计划,一定程度上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推进了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2022年度市财政预算安排我单位项目经费少,开展工作比较被动;二是资金申报使用手续繁琐,审批流程时间过长。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合理编制绩效目标及指标;二是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缩短资金审批过程。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等级为一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